工程设计
泜河内丘段右岸堤防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省邢台市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1-01 01:31:41

泜河内丘段右岸堤防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泜河内丘段右岸堤防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邢台市行政审批局以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泜河内丘段右岸堤防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邢批投资【2023】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丘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内丘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道岸线治理及岸坡防护,修建巡河路,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配套安全、环保等设施。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25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等相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实行盲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分为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其中明标部分为商务文件,暗标部分为技术文件,技术文件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及评审,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应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01 00:00至2023-11-0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内丘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瑞科安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内丘县振兴西路 地址: 邢台市信都区兴达路
邮编:

054200

邮编: 054000
联系人:

杨越甲

联系人: 李珂
电话:

0319-6860360

电话: 1863197378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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